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局),武汉市房管局、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仙桃市住保中心、林业中心,天门市住保中心: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近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住建部、省安委办关于加强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我省住建领域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住建领域各类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头等大事。各市州住建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下沉监管力量,加强督导检查,坚持严管重罚,对重大风险隐患绝不放过,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督促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省厅将在节假日期间持续开展“飞行检查”,各市州要同步建立暗访检查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一)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紧盯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突出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强化危险源辨识、过程监控,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安全风险。二是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实行闭环管理。三是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及班前喊话制度,突出对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项目经理、总监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履职,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的,项目不得组织施工。四是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隧道施工安全管控。防止深基坑垮塌、地基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事故发生。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停止危险作业。对于因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要坚决停工、撤人。
(二)强化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督促供气企业做好管道、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强化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巡查监管,确保燃气安全稳定运行。持续抓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打击。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提升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及时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加强城市易涝点预警监测,严防积水内涝,对下凹式立交桥、铁路涵洞、地下空间、城市低洼地等风险点加强排查整治。认真做好辖区城市道桥涵隧安全运行风险隐患巡查排查、维护管理等各项工作。针对假日期间人流车流增加的情况,对检测中发现的城市道桥涵隧隐患问题,做到“一桥一涵一隧一策”,立即挂牌督办整改加固到位。督促城镇供水、排水和城乡污水处理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维护,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程,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突出市政设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防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充分发挥城市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加强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场所游客数量等信息发布工作,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封闭停运。提高人员密集、问题多发场所,以及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和窨井盖等重点部位的巡查频率。严格整治城市公共区域乱堆、乱放、乱挖、乱设、乱建等现象。
(四)强化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各市州要协调组织属地基层工作人员,聚焦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尤其是用于餐饮、住宿、娱乐等经营用途的自建房,特别是近期刚恢复经营自建房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消除隐患。深化既有城镇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和动态监测,对鉴定为C、D级危险房屋的,切实管控到位,确保“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要加强对城市低洼、临河地段和老旧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指导房屋产权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严格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中秋国庆期间,各市州住建部门要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畅通,坚决禁止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加强部门联动响应,密切关注极端天气等预警信息,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对突发事件或重大险情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险情能够迅速到位、妥善处置。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