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质安协〔2023〕53号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省的重大决策部署,总结2023年“质量月”活动特色亮点,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经研究,省质安协会决定向各会员单位收集2023年“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并择优通报表扬积极开展活动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资料
(一)优秀组织单位资料内容
1、《2023年“质量月”优秀组织单位申报表》(附件1);
2、2023年“质量月”活动总结(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成立情况,开展各类活动情况介绍,创新举措、亮点做法等,总结需图文结合,形象生动、具体直观的表现活动开展情况)。
(二)优秀个人资料内容
《2023年“质量月”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2)。
(三)报送要求
1、报送资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
2、纸质资料装订成册,数量1份,邮寄至省质安协会;
3、电子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38485091@qq.com,文件以公司简称命名。
二、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各单位报送资料,省质安协会将择优通报表扬“质量月”优秀组织单位、优秀个人,并将优秀案例刊登至省质安协会杂志《楚天工程监督》;
(二)报送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三)各报送单位应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联系人:赵晖027-67120900
曹荣027-67120989
邮 箱:38485091@qq.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20楼2001室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