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质安协〔2023〕50号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1】306号)工作部署,结合《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方案》,根据《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省质安协会拟开展湖北省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我省承接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管理评价。
二、参评流程
(一)参评企业填写《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评价申报表》(附件1);
(二)注册地在湖北省的企业,由所在市(州)推荐参评,注册在省外的企业可直接向省质安协会提出申请。
(三)省质安协会根据申报情况抽选评价对象。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推荐单位收集完整《评价申报表》(1份)后,集中报(寄)送至省质安协会。
(二)各推荐单位填写《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评价汇总表》(附件2),发邮件至省质安协会邮箱:278530819@qq.com。(不要发扫描件)
(三)本次评价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杨婧
电 话:027-67120968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2001室
邮 编:430064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3年 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