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质安协〔2022〕3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成果评价办法(试行)》(鄂建质安协〔2022〕25 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的相关资料进行查证和审核,产生Ⅰ类成果10项、Ⅱ类成果15项、Ⅲ类成果21项。由于目前受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取消原定现场交流计划安排,现将2022年湖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成果评审结果予以公布。
希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并积极应用到实际工作之中,为提高本企业和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
2022年6月1日